是时候启动家政服务业立法了 |
人民政法 讯 据 法制日报 诚信缺失、职业化不足等负面信息的曝光,将正在蓬勃发展的家政服务业的乱象暴露出来,这一现象也在今年两会期间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关注。 “我们是孩子的姥姥帮忙带,为什么没选择家政公司?因为看到太多家政公司的负面新闻,觉得不放心。”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坦言,自己不放心选择家政服务人员来照看孩子。 “总得有个标准,你请的保姆有没有健康证、是否经过培训,人怎么样、有没有爱心?不能光看她会的知识,这个人爱心要不足,就不能干这个,至少从道德上先规范。”全国政协委员孙丰源有着同样的担心。 全国人大代表卓长立在调研后发现,由于目前家政行业没有建立相应的诚信记录平台,失信行为仍然存在。她总结认为其根源在于缺失行业诚信规范,缺少行业联网诚信记录平台,对从业人员没有相应的诚信记录,对从业人员缺乏诚信判断和评估。 代表委员在两会上的热议,也是公众的关注所在。 “现在优质保姆‘一工难求’,我都使出了‘洪荒之力’,也没能找到合适的。”王强语带玩笑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想给独居的82岁老父亲找一个住家保姆,前前后后找了十几个,但是,要么不胜任工作,要么价钱不合适,来了又走,走了再继续找,待的时间最短的只有半天。 当下,家政服务行业在人们眼里不再陌生,请家政服务员照顾病患、老人、产妇和儿童的家庭也不在少数,春节后大批保姆涌入城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保姆荒”,但是庞大的劳务市场催生了各种问题,如家政公司管理制度混乱、家政服务员存在供不应求和供不适求等。 多位专家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家政服务业存在主管部门不明确,企业服务标准不规范,职业培训缺乏系统性和专业性,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等问题。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家政企业、雇主和家政服务员的法律地位和责任义务。 从业人员供不适求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左右,同时,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许多家庭面临“养老”与“育小”的双重压力,促使更多有能力的家庭借助家政服务来解决家务过重的负担。 目前以家政业为主的家庭服务企业和网点近50万家,从业人员达2000万人,但仍供不应求,缺口达40%左右,供不应求的结果造成了家政行业的薪资一路上涨。 据相关数据统计,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居家保姆平均月薪达6000元,月嫂、母婴护理等岗位的月薪超过8000元,一些具有职业技能的“金牌保姆”月薪甚至达到两三万元。 …… 一系列的统计数据,让家政行业的缺口现状更加形象地摆在了公众面前。 然而,家政服务员虐童、虐待老年人、“毒保姆”等事件,也暴露出了家政服务业乱象丛生的一面。 2014年发生在广东的“毒保姆”杀人事件震惊全国,保姆何天带自称为了提早拿到工资而杀害了70岁的雇主。 在专家看来,家政服务业的良莠不齐,主要受限于家政服务员的素质不齐和家政公司管理水平不高。 “家政服务员大多来自农村地区,自身素质不高且文化程度较低,不少人未接受过任何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培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说。 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家政服务员90%为进城务工妇女,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60%,17%的人“从未参加过培训”,63%的被调查者“只接受过一次培训”,受调查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足10%。 在苏号朋看来,在巨大的市场需求面前,我国家政服务企业整体上呈现出小而散、管理混乱的特征。由于注册成本低、手续简单等原因,使得家政行业准入门槛变得很低,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大量商家涌入的直接后果,就是家政服务公司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上的参差不齐,相当多的家政公司管理方式粗放,往往仅起到中间介绍作用,欠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市场用工量需求越来越大,劳动资源却越来越短缺,尤其是之前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脱贫之后,不愿再出来打工,供需矛盾越来越尖锐。”支振锋指出。 “供不应求及供不适求的现象都十分严重,雇佣双方满意率较低,本应为朝阳产业的行业发展受到了诸多限制,整个行业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教授刘明辉指出。 行业立法急需提速 针对家政服务市场乱象,国家标准委批准出台的《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于去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 但在专家看来,这两项标准的施行效果并不理想。 “这两项‘国标’只是行业标准,不属于法律的范畴,在实施上也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因此效果也大打折扣。”苏号朋指出。 “与此同时,现行法律法规又多有不适。比如,同样都是劳动,但家政服务员很多情况无法完全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的标准落实。”苏号朋说。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由于家政服务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等方面存在很多有别于一般行业的地方,完全适用劳动法的一般规定是不合理的。”苏号朋认为。 对此,刘明辉建议将立法“反着定”,比如劳动法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是8小时,刘明辉就建议其休息时间不少于8小时,这样就能保证家政服务员的基本底线。 “再比如,劳动法里解除合同要提前30天通知,但是家政服务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一旦恶化,可能急需解除雇佣关系。”所以,刘明辉认为,应灵活执行作一些变通,比如离职可提前7天提出,还有一部分情况可以立即解除雇佣关系,比如虐待、伤害、偷盗行为等。 在刘明辉看来,现在市场中介费收得很乱,部分家政公司收取30%的中介费,高的可以收到40%。“据我们调研了解到,大部分的家政服务员认为,收取中介费在20%或以下比较能接受,所以建议在中介费收取上也规定上限,防止出现乱收费现象。”刘明辉说。 刘明辉指出,相关部门必须加速行业立法,规范家政市场,现在当务之急是把家政服务业中几个重点的领域先管起来,比如将准入机制、鉴定机构、监管部门、人身安全、社保、投诉机制等方面理清楚,并做到有法可依。 “只有将这些重点和基本的需求保障好了,才能有效遏制家政乱象的不断蔓延,也才能为我国家政服务业的真正发展壮大打下稳定基础。”刘明辉说。 明确主管部门权责 在苏号朋看来,目前家政服务行业存在多部门管理现象,家政服务业协会的业务指导部门也不一致,很多从业人员对此十分迷茫,有问题不知向什么部门反映。 “家政服务业在我国作为服务行业,一直以来是归商务部主管,商务部相对于其他相关部门而言,已经出台了诸多家庭服务行业的部门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和政策指导意见等。”苏号朋说。 商务部已出台的法规标准包括《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家政服务合同范本》等。 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应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来主管。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曾指定由人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等8个部委共同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 “这个会议的牵头方是人社部,且现阶段对于员工管理方面属于人社部的职责。而对于市场管理、行业管理、服务规范方面则由工商总局负责监管,比如虚假广告、乱收费、资质证书等,现在两个部门都有一部分管理权。”刘明辉说。 刘明辉认为,可以由两个部门联合管理,指定一个主管一个协管。 对此,苏号朋认为,基于现在的发展情况,建议业务主管部门明确为商务部: 一方面,除了商务部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外,各地商委会还在家庭服务业行政监管中起领头作用,如2016年上海市商委会牵头人社部门等共同出台了《关于本市加强家政服务业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另一方面,商务部于2014年建立了家政服务监测系统,通过各地家政服务监测系统,整合家政服务资源,建设了监测管理系统,对已建设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运营情况、培育家政服务企业运营情况、培训的家政服务员等情况进行监测。 刘明辉认为,最好由国务院出台一部家庭服务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从政出一门、多部门形成合力上推动家政服务业发展,促进主管部门能更好地从产业规划角度,加强行业监管权威和力度。 尽快建立准入机制 早在2000年,我国就将“家政服务员”规定为正式职业,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管理。如《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共六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对于不同等级的母婴生活护理员所对应不同的技能要求,如“提供金牌服务的母婴生活护理员,必须具有从事五星级母婴生活护理服务的经验,经过相应的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高级家政服务员、高级育婴师、中级营养配餐员资格证书(或同等级的相关资格证书)等。” 然而,十余年过去了,整个家政服务业的职业化程度与社会期待仍然相距甚远,行业准入门槛低、经过系统培训的高素质家政服务员稀少等问题仍然突出。 以家政服务行业中有代表性的月嫂为例,据记者了解,一些月嫂机构和家政公司片面夸大月嫂服务的专业性,家政公司不少人都自称为“金牌”月嫂,然而,这些所谓的“金牌”月嫂在母婴护理方面不仅未经过专业培训,甚至连一些必备的证书也不齐全。 而即使是培训过的月嫂,大多也是由家政公司自己培训的,记者专门走访多家家政公司了解到,不少家政公司招收月嫂,报名后由公司安排进行为期两个星期的培训,并由公司安排参加考试,几乎所有参加考试的人都能顺利通过考核并拿到证书。 “很多家政公司为了占领市场,证书考核只要交钱就能通过,家政服务员是否真正掌握技能并胜任工作,家政公司并不关心,所以这些证书的含金量不高,显然违背了执业资格考试的意义。”刘明辉指出。 “目前家政公司既搞培训又输出人员,很容易出现监管空白,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刘明辉建议,职业培训和人员输出应分开,家政服务员最好由有资质的教育机构来培训和考核,考核应更加正规和严格,人员输出由家政公司统一管理,互不交叉也不影响。 刘明辉还指出,有证书并不代表真正合格,家政服务员还需有责任心和动手能力。 “因此,建议尽快建立准入机制,提高家政企业和服务人员的准入门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可以有所侧重,既要有理论考核也要有实践技能考核,并定期进行复查更新考核内容。”刘明辉说。 “对于大家较关心的卫生证,也存在滥开虚假证明的情况。”刘明辉指出,应提高医院门槛,规定相应等级的医院才有资格开证明,每年组织家政服务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防止走过场的情况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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