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董集司法所开展"三月妇女维权周"普法活动 |
中国警察论坛(通讯员 邱胜卫)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迄今正好一周年,为做好2017年度“三月妇女维权周”暨《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工作,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董集司法所提前准备联合镇妇联、计生等部门筹备安排了多场普法宣传活动,旨在积极引导全镇辖区内的妇女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达到消除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庭的目的。 1日下午,由妇联牵头、董集司法所组织开展的首场《反家庭暴力法》培训讲座在杨庙社区开讲,前来聆听讲座的不光有社区的妇女同志,现场也坐了不少男性居民。开讲前讲师还打趣地说“现场的男同志都是爱老婆讲文明的好同志!”引得现场群众笑声连连,培训在欢声笑语的热烈氛围中顺利开展。 讲师深入浅出的结合身边真实案例讲述了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带来的伤害以及《反家庭暴力法》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解释,讲到《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年以来全国人民法院共发出了430余份人身保护令的时候,众多村民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大家纷纷表示不明白“人身保护令”是什么东西,显然大家对这个“新鲜”说法很感兴趣,培训讲师认真解答了每一个提问群众的有关问题,“现在的法律管的还真是细致啊,为咱妇女同志的安全多加了好几层保障呢!”一位培训现场的女群众如是说了一句又引得大家一阵欢笑。 培训中讲师围绕《反家庭暴力法》的讲解逐步关联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劳动法》等多部法律。现场一位育龄妇女在听到劳动合同签订注意的事项时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和苦恼,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后她很想再要一个孩子,可是苦于自己现在的工作单位时间紧、压力大,传言说怀孕之后就开除,她自己非常的苦恼。讲师从法律的角度全面阐述了保护女性生育权和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告知她,法律规定“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得到满意答复的群众像吃了定心丸一样连连点头。 培训讲座结束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单页100余份,妇联工作人员向参与话题互动的妇女同志发放了奖品50余份。此次讲座为“三月妇女维权周”开了一个好头,进一步提升了妇女学法、懂法、守法以及法律维权的意识,积极营造了维护妇女人身安全及其合法权益的浓厚法治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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